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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关于同性恋婚姻的法律(中国同性恋婚姻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09 19:31:06    作者:爱爱购商城网    点击:75

同性婚姻(或称“同性婚姻”或“同性婚姻”)是指生理性别或性别认同相同的两个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在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中,又称为“婚姻平等”或“平等的婚姻权利”。同性婚姻是对传统婚姻模式的创新,体现了现代婚姻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满足了选择同性婚姻的人们的需求,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意义。

同性恋权利支持者对婚姻的定义是:

社会承认的两个成年人之间自愿、忠诚、一夫一妻制和合法的契约结合,通过给予具体的权利、待遇和责任得到政府和/或社会的承认。这些权利包括经济、税收、遗产、生育子女和医疗决定权。

简而言之,就是把原来婚姻定义中的“一男一女”抹去。这个定义的支持者喜欢它,是因为它摆脱了传统观念的束缚,用重视和尊重个人权利的现代道德观念来确定同性婚姻的效力。如果社会认同,任何关系都可以被认为是“婚姻”,因为即使是国家承认的合法婚姻,宗教组织也不一定承认。在一些国家,宗教婚姻和世俗婚姻同时进行;在其他国家,宗教婚姻只有在政府颁发文件或举行合法仪式后才是合法的。

在有着悠久传统的国家,婚姻作为社会的一项基本制度,不仅有法律意义上的“公证结婚”概念,也有宗教意义上的“宗教婚姻”概念。在一个政教分离的现代国家,两个概念分属国家和教会管辖;在同一个国家,有些婚姻,比如异教徒、不同种族、同性之间的婚姻,可能只被国家或教会的一方承认,而不被另一方承认,或者被某些教会承认,但不被某些教会承认。因为保守的宗教人士反对将同性婚姻称为“婚姻”,所以法律采用了“民事结合”这个名称。一些学者,如艾伦德肖维茨(Alan Dershowitz)建议只保留“婚姻”的宗教含义,而婚姻的民事含义,无论异性或同性,都应改名为“民事结合”,但保守派认为将婚姻等同于民事契约本身是对婚姻的威胁。

在一些国家或行政辖区,由于历史或舆论原因,反对赋予同性伴侣“婚姻”的名称,但同时为了给同性伴侣提供类似的法律保护,又建立了不同于“婚姻”的其他关系形式,包括:

民事结合:通常在权利上等同或接近婚姻,但没有婚姻的名分。

同居或注册伴侣关系:在不同程度上,提供的权利少于婚姻。在一些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异性恋者和同性恋者都可以登记为同居伴侣。

在英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前,有一种完全符合婚姻权利义务的“民事结合”关系,对同性伴侣开放。但一些同权人拒绝接受这些非婚称谓,认为它们只是“分离但平等”政策的延续。

在可以登记同性婚姻的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同性伴侣可以举行婚礼。但在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地方,类似婚礼的仪式被称为“承诺仪式”,双方借此确立关系,互相承诺履行婚姻义务。但这种关系并不被任何法律承认或保护,也不存在家庭(如孩子的抚养权,部分同性夫妇会收养孩子)、财产(如共同财产、税收、继承)、社会(如医保、探视、代为做医疗决定、代理维权等)。

20世纪末21世纪初,一些要求婚姻扩大到同性的运动开始发展。法律认可的婚姻发展出一系列权利,包括社会保险、纳税、继承等从未婚夫妻的角度难以获得的权利。婚姻的法律承认排除了同性伴侣选择获得这些权利的权利(没有法律障碍的异性婚姻有权选择合法结婚并获得这些权利,而同性伴侣没有这种选择的权利)。同性婚姻缺乏法律认可也给同性恋夫妇收养孩子带来阻力。当然,进入同性婚姻的不一定是同性恋。

通常,同性婚姻的反对者都有宗教背景,他们认为将婚姻扩展到同性恋夫妇可能会破坏传统的婚姻价值观。在一些适应一夫一妻制的国家,人们担心允许同性婚姻可能会重新开启一夫多妻制的立法,或许多其他令人不快的形式。

对此,支持者指出,传统婚姻已经让位于其他领域的自由主义,比如可行的无过错离婚。两名瑞典妇女在斯德哥尔摩庆祝了他们的婚姻,并建议现代社会的许多人不再局限于告诉他们婚姻是一种受限制的宗教,也不希望这些宗教概念被用于制定法律。此外,一些宗教开始承认和庆祝同性婚礼或举行仪式。在加拿大,同性婚姻造成了宗教团体的分裂。该国最大的新教教派加拿大联合教会(United Church of Canada)和英国圣公会的一些教会都表示了对同性婚姻的一些支持。

一些自由主义者反对同性婚姻的原因是,他们反对一切形式的国家承认的婚姻,包括异性婚姻。

鉴于上述客观事实,一些国家的立法者在保守派的压力下,既不承认同性婚姻,又兼顾同性伴侣的权利,于是创造了一个新的法律,即民事结合(civil union),以民法为基础,允许两个同性伴侣登记为民事伴侣,提供类似或部分的婚姻权利。一些荷兰学者认为,民事结合是同性婚姻的初级阶段,它最终将指向同性婚姻。(请参考下表,了解民事结合合法的具体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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